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2011-03-01 閱讀量:
2月27日,隨著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通知》的下發,我省迎來了新一輪嚴格的樓市“限購令”,文件內容涉及11個方面。通知規定,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的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障費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外地人購房需提供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
市場調控 個人交易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財政、稅務部門要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開展對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的價格認定工作,堅決堵塞售房過程中的“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政策,充分發揮稅收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重要作用。
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運營的中長期貸款。從嚴控制高檔商品房、豪華別墅、商業營業用房的信貸投放。各金融機構要嚴格二套住房的購房貸款管理,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率的1.1倍。
將實行商品房價格區域控制
2011年,我省各市州要合理確定本市州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涉及的數據原則上以統計部門的統計指標為依據。積極開展商品房成本核算,合理控制成本利潤率。省建設廳要指導蘭州市合理確定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其他市州的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不高于蘭州市。
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確保當年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開工率達100%,主體竣工率達60%以上。
土地供應“先限房價、后競地價”
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計劃沒有完全落實的地區,要停止房地產建設用地審批及供應。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不得低于前兩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推行新建住房“先限房價、后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對欠繳土地出讓價款、閑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開發規模超過實際開發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參加土地競買或收回土地。
要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2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并處以閑置一年以上?。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土地開發項目。
優化供應 限購政策
暫停向有兩套房的
本地居民家庭售房
蘭州市和其他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盡快出臺住房限購政策。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新建項目 配建10%廉租房和公租房
大力發展公租房,切實增加公租房供應。新建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租金按低于同地段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確定,實行動態調整。今后,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10%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凡不按比例配建的,不得審批其新的開發項目。
信息披露 商品房銷售
明年完成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
全省要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為重點, 以房屋登記數據為基。惺低平畔⑾低懲緗ㄉ,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加快完成市、區、縣信息系統整合和房地產紙質檔案數字化進程以及各市住房個人信息的全覆蓋。各設市城市和縣城所在地,要在2012年底以前完成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蘭州市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建成房地產個人信息系統,并與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省建設廳聯網。
同時,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政府負總責,市州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對未能如期完成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控制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工作的,省政府主要領導將約談有關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并在年底綜合考核工作中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優資格。
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
加大市場交易監管力度規劃商品房銷售。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制度,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商品房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備案各類住房銷售(預售)價格,并嚴格按照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對已建成的商品住房,銷售面積達不到80%的,不得批準新的開發項目。
各市州政府要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違規出售企業自留房屋等行為,要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要取消經營資格,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