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臺47條政策支持蘭州新區
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2012-12-11 閱讀量:
省政府11月29日出臺《關于支持蘭州新區開發建設政策的意見》,其中包含財稅金融、土地、產業投資、對外開放、科技人才、社會發展6大類47條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強力助推蘭州新區加快建設。
在財稅金融政策方面:
從2013年開始到2017年,省政府和蘭州市政府每年將籌集10億元,設立蘭州新區開發建設專項資金。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蘭州新區的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還支持蘭州新區開展綜合金融改革創新,幫助蘭州新區以市場化運作方式積極孵化、培育、發展各類投融資主體,加快省內各金融機構在蘭州新區機構網點建設,設立蘭州新區企業上市扶持專項資金,大力培育和發展蘭州新區期貨市場主體。
在土地政策方面:
對蘭州新區符合《甘肅省優先發展目錄》和《農產品初加工項目目錄》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利用未利用地開發建設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分別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50%、15%確定。
在產業投資政策方面:
蘭州新區實施的政府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需要核準或備案的項目,除國家審批核準或國家明確規定由省級政府部門審批核準外,其余項目將全部下放給蘭州新區負責辦理。
鼓勵來甘開發礦產資源的企業,參與蘭州新區的投資開發。3年內在蘭州新區有重大投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優先參與省內礦產資源開發。“出城入園”,搬遷企業原址土地掛牌出讓收入的85%留給企業。
同時,支持蘭州新區建設航空產業園,鼓勵蘭州新區企業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產業、信息技術及先進裝備制造等領域,優先申報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專項和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支持蘭州新區加快發展循環經濟。
在對外開放政策方面:
將支持蘭州新區創新產業園區發展模式,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建立蘭州新區和各市州招商引資合作及利益分享的新機制。開設蘭州新區引進項目“綠色通道”,簡化手續。對重要投資項目特事特辦,優先辦理。支持蘭州新區構建電子監管通關平臺,提高通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凡來蘭州新區直接投資的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個人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享受國家和省政府以及蘭州市、蘭州新區權限范圍內公布的各項優惠政策。
在科技人才政策方面:
將加快推動蘭州新區科技創新園建設和高科技產業化基地建設,支持設立新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對在新區設立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省級企業工程技術中心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牽頭單位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企業應用科技創新成果,對承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并在蘭州新區內成功轉化的企業,給予其技術合同交易額的20%、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或貼息。
對蘭州新區引進的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專家,國家“千人計劃”入選人。≌府給予100萬元安家費。對蘭州新區引進高端特需人才在編制上予以特殊保障,鼓勵引進外籍高端人才,對引進專業技術崗位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聘任制。有突出貢獻的,可破格提拔或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在社會發展政策方面:將支持蘭州新區加快水資源供求保障工程建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職業教育園區建設、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支持蘭州新區統籌城鄉發展,創新被征地農民的失地補償和社會保障機制,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種征地安置模式試點,推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